近日,記者在貴州省遵義縣采訪時了解到,其龍坑鎮八里村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,因擴建項目租用了該村100余畝耕地,其中部分還屬于基本農田。遵義縣國土資源局卻稱,僅發現違法用地10.2畝。
記者在龍坑鎮八里村調查采訪時獲悉,多位村民出示了一份2011年3月28日租地協議書上顯示,甲方: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),乙方:村民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,乙方將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圍墻外邊的一塊田地(約1.056畝)給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使用,租用時間從2011年3月28日起至征用土地手續辦完為止。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土地租金1689元,支付金額半年為844.5元,超過7個月按一年計算,本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自一份,簽字日期:2011年3月28日。
2011年3月28日,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以每畝地每年1600元的價格從村民手中租用100余畝耕地用于生產線擴建。這塊地被租用之前是農民的口糧田。
記者了解到,上述租地協議是由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寫好后,讓每戶村民一一簽字才作罷。不過,讓村民不解的是,租地協議簽訂三個月后,變為一次性征用,每畝地給村民補償32170元。
當地一位不愿具名的村干部稱: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2003年建廠時占了該村70多畝耕地,2011年也租了100余畝耕地,這些都是平地。在我們這個地方,山多地少,土地資源非常稀缺。
就在施工現場,記者看到,當地很多農作物都栽種到了附近的山坡上,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新建廠房也已建起,設備安裝完畢,正待試產,裸露的耕地已被水泥硬化了。
如今,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采用租地的方式建起了生產線,遵義縣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,一名李姓主任表示,該宗土地并沒有任何用地記錄。同時地籍科負責人也直陳:“該宗土地沒有辦理任何證件。”
遵義縣國土資源局檔案室一份遵義國用(2008)053號文件顯示,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2003年建廠,2008年辦理了土地手續,批復面積僅為52271.55平方米。
為此,就在遵義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,記者出示了一份2011年3月28日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與八里村村民簽訂的租地協議,一韓姓主任強調,“以租代征”屬于典型的違法占地。
據悉,2006年9月,《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》明確提出,禁止通過“以租代征”等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,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。
上述通知還指出,凡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,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準通過“以租代征”等方式占地建設的,屬非法占地行為,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“以租代征”等方式占地建設的,屬非法占地行為,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。
截至發稿時止,記者收到了遵義縣國土資源局對于《遵義縣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有關情況》的回復,其中這樣提到,2007年6月9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下發了《關于遵義縣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30萬噸熱合軋鋼生產線項目補辦用地手續的批復》,同意用地71.05畝;2008年12月30日《關于遵義縣2008年度第一批城鎮建設用地手續的批復》,同意用地43.11畝;經2011年度衛生執法檢查工作發現違法用地10.2畝,這部分土地已上報省政府,還未獲得用地手續,正在立案查處,要求遵義縣福鑫山東無縫鋼管廠制品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,接受處罰,上述土地都按照遵義縣土地補償標準對被征地農戶進行了補償。